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3            字体大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简称职业卫生所)始建于1954年,前身是中央卫生研究院(1956年改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研究所,是我国第一个由中央政府主办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专业学术机构。1983年划归中国预防医学中心,1986年更名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2001年12月更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职业卫生所业务领域涵盖职业卫生学、职业医学、卫生毒理学和中毒应急等,是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国家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及是国家级中毒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单位。也是“创伤与化学中毒”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和中国疾控中心“化学污染与健康安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是化学品毒性鉴定质量考核合格机构,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职业卫生所是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中毒控制分会,中国毒理学会卫生毒理学专业委员会、绿色化学与毒理评估专业委员会,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职业健康促进分会挂靠单位。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所在职职工157人(含派遣职工8人,中心传防处职工2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6人(高级职称98人)。全所共设10个职能部门和14个业务部门,包括职业流行病学与风险评估研究室、理化检测室、职业防护与工效学研究室、妇女劳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室、健康促进与职业紧张研究室、职业病监测与信息政策研究室、职业卫生标准研究室、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研究室、生物标志物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室、毒理室、中毒控制室等。

  主要职责

  一、开展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工作,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和中毒控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和急性中毒的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订干预策略和措施建议,开展工作场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承担国家级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和队伍管理工作,为重大职业健康危害和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四、组织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卫生、中毒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五、开展职业健康、中毒控制的科学研究,推广适宜技术,提供技术服务。

  六、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健康和中毒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七、承担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相关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开展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9号

  邮编:100050

  邮箱:zhb@niohp.chinacdc.cn

  电话

  办公室010-83132399 83132573(传真)

  监督电话010-63036076

  科技处010-83132901

  质量控制办公室010-83132588